申請租金補助 聽障男一再碰壁
轉載來自:自由時報
(記者陳建志/霧峰報導)(99/04/17)
台中縣一名低收入戶聽障男子,今年3月申請低收入戶無自有住宅房屋租金補助,縣府告知經費已用完,請他改申請「青年安心成家」租金補助,沒想到陳某日前卻接獲退件,表示年齡超過無法申請,陳某憤而向縣議員何欣純陳情,不滿縣府讓他白忙一場,痛批:「縣長有錢花10萬出國,卻沒錢補助」。
縣議員何欣純表示,該名42歲的陳姓男子,因聽障加上低收入戶,今年3月向縣府社會處申請每個月3千到4千的低收入戶無自有住宅房屋租金補助。
何欣純表示,縣府後來發文給霧峰鄉公所社會課,告知該筆經費已用完,請鄉公所轉告可改向縣府工務處申請「青年安心成家」租金補助,陳某得知後認真備齊相關資料申請。
縣府告知改申請 又不符
沒想到日前卻接獲工務處使管科的回函,告知該方案的申請年齡限制為20歲以上、40歲以下,陳某因42歲資格不符,陳某不滿縣府讓他白忙一場,申請補助一再碰壁,氣憤寫下:「縣長有錢花10萬去日本,卻沒錢補助低收入戶」。
何欣純認為,才3月經費就用完,縣府照顧低收入民眾應一視同仁,質疑如果沒找民意代表,是不是就沒人協助。
縣府社會處副處長劉宏忠表示,縣府財政困難,今年僅編列300萬補助,因申請踴躍經費用完。認為相關人員進行轉介服務時,應先了解申請資格和規定,避免造成民眾白忙一場,會進行檢討。 劉宏忠表示,經查今年6月營建署將有住宅補貼方案,只要年滿20歲的本國民眾就有申請資格,將把相關資訊寄給陳姓民眾,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將轉介工務處使管科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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