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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

身心障礙工「薪」酸 月扣實領1萬1

身心障礙工「薪」酸 月扣實領1萬1
更新日期:2010/05/16 13:15 郭岱軒

知名社福團體驚傳身心障礙者薪資,經立委披露,一名在立法院工作的黃姓身障清潔工,每個月薪水扣去保險、管銷、稅金等成本後,實領只有1萬1。但被點名的社福機構出面澄清說,一切都按照法令,以能力給薪,扣除的都是必要的成本支出,只是這也凸顯現行法規,對於身障者並沒辦法提供更多的保障。

行動不便的黃先生,透過社福機構派遣,在立法院當清潔工,不過卻驚傳2萬2千多的薪水遭到七除八扣,一個月實領1萬1千多,到底怎麼回事?

伊甸庇護事業處長謝清桂:「鉅眾公司給予的,我們叫做『勞務費』,他給我們22050,它所包括的就是這一位,這一個點的員工的薪資,清潔耗材,保險,稅金等。」

講到激動處,處長還一度哽咽!原來清潔公司支付的是勞動服務費,依照合約還包括黃先生的福利金、保險、管銷費用及稅金。黃先生實際薪水本來就是1萬多,時薪約70。

伊甸資源發展處長崔彬:「庇護性的身心障礙者,他們的薪水都不會是,單一停留在某一個點當中,它會按照時間點,按照他的能力去做評估。」

政府補助加上扣除的預備金,身障清潔隊每年還有百萬元盈餘,但隊員依照法令、能力給薪就是這樣的低水平,真的夠用嗎?身障工黃先生:「因為我本身還有那個補助嘛,大概還有8千的生活費,最起碼身上還留個3、4千。」

法令修訂,原本希望保障身障者權益,但社福團體實際營運的成本壓力與困境,恐怕很難讓他們獲得更多的補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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